广州出台“纾困十条”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2)

  各主管部门推动国有房屋承租方将减免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方,鼓励国有房屋的中间转租方减免中间转租差价。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纾困十条”提出,各区要引导支持集体物业、非国有企业和个人业主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或允许延期、分期缴租。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减免租金月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

  在“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方面:

  “纾困十条”提出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领域的支持力度;依托“粤信融”“信易贷”“中小融”等平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引导金融机构给予续贷、展期。

  “纾困十条”提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费率。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超过1%,帮助企业续保续贷。并引导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鼓励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信用保险,提升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在“大力支持开拓市场”方面:

  “纾困十条”特别关注中小企业,提出将围绕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联合银联、商超企业、电商平台发放消费券等优惠补贴;鼓励电商平台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网店押金、宣传推广、技术服务等费用;鼓励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广货出海”业务,推动中小企业抱团出海;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纾困十条”还提出,稳定班轮公司在广州地区主要出口航线的运力供给,鼓励外贸企业与国际货运企业、航运公司直接对接、签订长约合同,解决“缺箱少柜”问题。

  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治理

  在“加强企业用工支撑”方面:

  “纾困十条”提出引导高校和中职学校直接输送学生到本地中小企业就业或实习;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保障中小企业用工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促进技工院校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

  在“发挥大型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方面:

  “纾困十条”提出组织开展重点产业链“大手拉小手”供需合作对接系列活动,引导“链主”企业、大型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将中小企业纳入“链主”企业、大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