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纾困十条”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

  广州出台“纾困十条” 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用电用气用水“欠费不停供”

  6月10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纾困十条”)。具体而言,“纾困十条”提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租赁房屋最高减免6个月租金等措施,旨在一步加大对广州市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纾困帮扶力度,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龙锟、申卉

  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

  在“认真落实退税减税政策”方面:

  “纾困十条”提出要落实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情形的纳税人,按规定给予减免。

  “纾困十条”还提出,落实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在“减轻企业社保负担”方面:

  “纾困十条”提出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企业可以享受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纾困十条”提出,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为5.45%(含生育保险费率),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降低为7%。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

  “纾困十条”提出,对承租广州市内市属、区属国有房屋(住宅用途除外)的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辖区行政区域的,再减免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最高减免6个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