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维权索赔新规落地146天 “独董不独”现象

  本报记者 曹卫新

  2022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维权索赔新规”)正式施行,明确了独立董事免责的五类情形,在压实独立董事责任的同时,也打消了勤勉尽责者的后顾之忧,避免形成“寒蝉效应”。

  维权索赔新规至今已实施146天,A股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有何变化?6月15日至6月16日,多家A股上市公司高管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与之前相比,今年上半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向公司提出的问题不仅多了,提及的问题也更有针对性,对于预判风险相对较大的事项,独立董事通常会反复与公司确认。

  另外,在维权索赔新规的支持下,敢于说“不”的独立董事越来越多,过去那种“独董不独”的现象有所好转。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1年年报显示,包括网力退、东海A退在内,共有11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表示“无法保证公司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上一年的年报中,独立董事对年报表示“不保真”的公司仅为7家。

  五项免责条款

  让独董履职无后顾之忧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中,5位独立董事被判承担上亿元连带赔偿责任,让原本“光鲜”的独董职位一时间成了“烫手山芋”,很多上市公司独董纷纷打起了“退堂鼓”。东方财富Choice统计显示,2021年11月份至12月份,A股上市公司中共有132位独董提出离职。

  “今年1月份开始实施的最高法维权索赔新规,为独立董事规定了免责条款。独立董事在行使权力时,如果持保留意见或提出异议的,且没有投赞同票,这种情况下独立董事可以免责。”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维权索赔新规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独立董事能证明五项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错。除此之外,独立董事提交证据证明其在履职期间能够按照法律、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职责的,或者在虚假陈述被揭露后及时督促发行人整改且效果较为明显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事实综合判断其过错情况。

  对上述规定,王智斌举例称,“比如,独立董事对不属于自身专业范畴的问题,审慎参考了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这种情形下,如果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是错的,独立董事并不因此担责。此外,独立董事对不能判断的问题发表不同意见并且未投赞成票时,以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提出异议或向监管部门、交易所报告时,独立董事均可依法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