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通知 新增14个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

  12月6日,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通知》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二手车出口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扩大二手车出口,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决定新增辽宁省、福建省、河南省、河北省(石家庄市)等14个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业内人士表示,二手车出口是我国稳外贸、促内需、拉动汽车消费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强势崛起,二手车出口规模快速增长,出口车型日益丰富,出口均价不断提高。

  扩大二手车出口

  为积极有序扩大二手车出口,《通知》要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要制定本地区企业准入标准,规范遴选程序,支持具有车源整合能力、海外营销渠道、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综合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同时,建立企业考核与退出机制,实行年度考核,对于不履行质量保障责任、违法违规出口不合格或盗抢、拼装、报废车辆的,暂停或取消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资格。

  在保障出口产品质量与安全方面,《通知》提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要参照《二手乘用车出口质量要求》和《二手商用车辆及挂车出口质量要求》,完善本地区二手车出口检测规范。出口车辆应当符合出口目标市场准入标准。出口国无准入标准的,出口车辆应当符合本地区二手车出口检测规范,并由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产品检测报告。

  《通知》进一步提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要结合本地特点,培育二手车出口相关的维修整备、检测认证、仓储物流等配套服务体系。另外,支持企业加快国际营销网络建设,为企业拓宽市场渠道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此次新增辽宁省、福建省、河南省、河北省(石家庄市)等14个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是我国第三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2019年,商务部等部门首批启动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2020年11月,为加快释放二手车出口潜力,新增海口市、大连市、宁波市等20个州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出口成效显著

  自2019年我国正式启动二手车出口以来,二手车出口规模快速增长,出口车型日益丰富,出口均价不断提高。

  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我国二手车出口1.4万辆,金额突破1亿美元,销往全球102个国家和地区。此外,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二手车出口已经突破了1.6万辆。与此同时,我国出口二手车的平均单价也在大幅提高,从2019年的不足5000美元增长到2021年的近15000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二手新能源汽车出口保持快速增长,成为汽车出口增长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