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多地新规向烂尾楼说“(2)

  尽管各地密集出台的政策无不剑指“保交楼、防烂尾”,但受访专家认为,预售资金监管仍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并落实到位。

  王小嫱认为,“各地政策还需要细化流程。比如在公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同时,还需要公示账户如何查询,如何确定自己的购房款是否进入了相应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给出了进一步优化监管的思路。他建议,“一是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要由住建局、监管银行、开发商三方监控,监管银行要招标确定;二是监管流程要清晰明了,资金使用审批流程需先由企业申请,再由监管银行审核,最后由监管部门审批;三是预售监管部门、银行以及住建部门要各司其职,不达到项目进度不批准资金申请;四是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建立黑名单,凡有严重违规的企业原则上永不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