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招 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2)

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今年以来,四川、海南等地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四川省决定,在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市6地开展试点,打通市场租赁住房通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四川省住建厅制定了支持政策,包括房东和承租人已确定租赁关系的,可向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房东可享有专门支持政策,主要涉及税收优惠、民用水电气价格优惠等。在限购城市,居民自愿将自有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的,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引导个人提供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关于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售商品住房,自愿可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先租后售。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开发商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在土地出让时明确可先租后售,租赁满5年后,承租人可申请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或者全部产权。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认为,我国住房租赁行业发展迎来重要节点。随着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发售,住房租赁“投—融—建—管—退”全链条有望进一步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