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
给予更多财税政策支持
今年5月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对商业养老金融的业务规则作出原则性规定。其中提到,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可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养老储蓄业务发展,董希淼建议,财政、税务等部门及金融管理部门可在财政税收、产品准入等方面采取更多的支持政策。对于养老储蓄存款,建议在利息税征收上实行不同的政策,以此鼓励更多的人通过选择养老金融产品来更好地满足养老的需求。国家层面可对养老金融发展制定长期规划,完善相关制度安排,明确专属理财、保险、基金、信托等养老金融产品定位,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推出适老性金融产品,有效支撑第三支柱养老保障发挥作用。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一方面具有利率优势,另一方面,未来有可能享受利息税优惠。目前,该产品具体设计细节有待出台,不过,财税政策等激励机制对该产品发展意义重大。”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董希淼建议,接下来应进一步丰富养老储蓄产品,优化期限结构。还可采取一些流动性管理措施,如遇到储户生病等情况提供部分提前支取以及存单质押等服务,以更好地满足广大用户多元化需求。此外,在试点的基础上,应尽快总结试点经验教训,适时增加试点产品规模,并将试点扩大到其他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以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养老储蓄的需求。
下一步,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将密切跟踪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安全稳健开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情况,适时研究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商业银行更好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