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做市商机制有助于提升科创板股票流动

  7月15日,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和配套业务指南,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细则关于做市商提供双边回应报价的业务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业内人士认为,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助于平抑市场波动,增加市场活跃度。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有望提升科创板流动性、增强价格发现、提高稳定性,有利于科创板长远发展。

  上交所表示,当前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科创板股票流动性、增强市场韧性,更好推进板块建设。下一步,将积极推进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相关工作,全力保障试点平稳有序落地,持续推动科创板市场高质量发展。

  明确做市商权利与义务

  具体来看,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做市服务申请与终止、做市商权利与义务和做市商监督管理方面。

  首先,科创板股票做市服务申请采用备案制,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经向上交所备案可为具体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

  其次,做市商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应符合上交所关于做市指标的相关要求。上交所定期对做市商进行评价,对积极履行义务的做市商给予适当减免交易费用等措施。

  据悉,上交所根据做市指标、做市绩效与监管合规情况,将定期对做市商做市服务进行评价,对做市商的服务评价分为AA、A、B、C、D5个档次。若做市商对某只科创板股票提供的做市服务连续2个月的做市评价为D,上交所可以终止其特定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若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D或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C且排名处于末位10%,上交所可以终止其全部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最后,做市商应当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机制,确保合规有序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还强调,上交所可以根据做市商做市表现和监管需要,对做市商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

  券商“跃跃欲试”

  实施细则规定,经证监会核准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经向上交所备案,可以为具体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

  关于做市商准入条件,证监会要求,初期参与试点证券公司除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满足资本实力、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已有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证券、财通证券等券商表示拟申请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财通证券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关于审议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中表示,公司申请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资格有三大必要性,包括有利于提升行业影响力、有利于促进内部协同、有利于扩大盈利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