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为区域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2)

  尽管经济全球化受到阻碍,但亚洲区域经济合作脚步并没有因此而停歇。2022年1月正式生效的RCEP为充满冲突、问题和挑战的世界经济带来了发展契机。RCEP进一步加深亚洲经济体之间的经济链接,有力提振了亚洲区域贸易与投资信心,进一步强化了区域内部产业链与供应链韧性,为构建区域内部统一市场和实现全球繁荣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RCEP重在改善区域综合发展环境

  在现有国际经贸治理体系越来越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背景下,亚洲需要建立一套制度性框架来推动区域经贸合作。2011年2月,第十八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通过了组建RCEP的草案,其目标是构建一个涵盖16个国家的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2012年11月,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16国领导人共同发布《启动RCEP谈判的联合声明》,并于2013年5月正式启动RCEP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印度对市场开放比较消极,于2019年11月宣布暂缓加入。2020年11月,经过31轮谈判,15个成员国最终达成协议,世界上人口规模最大、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区域贸易组织正式形成。

  尽管成员国在经济体制、发展水平、规模体量等方面差异巨大,RCEP在多样性与高标准之间找到平衡,用灵活的方式处理了不同利益诉求,体现出全面性、先进性和包容性。首先,RCEP涵盖领域全面。其正文章节既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传统领域的贸易投资便利化和相关开放承诺,也包括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大量涉及边境后议题的贸易新规则。其次,RCEP探索一系列高标准经贸规则。在知识产权方面,共83个条款,不仅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还涉及透明度、反不正当竞争、技术援助等广泛内容议题,有助于整体性提高本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创新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服务贸易领域,RCEP成员承诺将在协议生效后6年内实现负面清单,开放水平不仅超过WTO,也高于现有“东盟+1”自贸协定。例如,中国在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基础上,RCEP新增了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并提高了法律、金融、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开放水平。在电子商务规则方面,RCEP是亚太区域内达成的范围最广、成员最多的多边电子商务规则,也是目前中国参与水平最高的电子商务协定。各成员国承诺促进无纸化贸易、承认电子签名的效力、为网络交易的开展提供制度性保障,有利于企业借助跨境电商平台扩大出口。在投资领域,协议引入了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便利化与自由化等议题,全部成员承诺采用负面清单方式,甚至通过“冻结机制”和“棘轮机制”,防止对外资的开放承诺出现倒退现象。再次,RCEP充分展现了包容性。充分考虑成员国不同发展水平和经济需求,给予欠发达成员国一定的过渡期或例外条款,RCEP设立了20年左右的市场开放过渡期,逐步实现90%税目产品进口零关税,并为柬埔寨、老挝、缅甸等成员国提供了制定国内立法和完善监管体系的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