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为区域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6)

  第二,激发中西部地区发展活力,推动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RCEP经贸规则,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新动力。引导中西部地区将RCEP与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建设规划相结合,依托地方经济、产业与区位资源等优势条件,加强与成员国之间经贸合作,以此带动经济发展。

  第三,改善区域综合发展环境,推动价值链分工体系重构。RCEP作为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成果,是东亚经济体为进一步强化区域经济链接,优化区域价值链而推动构建的制度规范,旨在改善区域综合发展环境。因此,要加快调整区域产业链布局,推动制造业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高质量实施701条约束性义务并积极探索实施170条软性义务,进一步改善贸易投资环境,为技术创新提供生产要素和制度保障,激发微观企业的活力和动力,巩固和提高中国区域价值链核心地位,最终实现价值链分工体系的重构。

  第四,适时加速实施和升级谈判RCEP,赋予其持久生命力。适时加速实施和升级谈判RCEP,加快探索与成员国共同推动原产地电子联网、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等,及时开展对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后续章节谈判,进一步升级数字贸易、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等领域经贸规则,不断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走向深入,充分利用制度红利,持续提升我国经济总体效率和国际竞争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 执笔:沈铭辉 李天国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