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为区域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5)

  为中国经济持续增长提供新机遇

  RCEP的生效意味着亚洲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亚洲经贸合作机制内涵,其带来的巨大贸易创造效应和更高社会福利水平,为中国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新机遇。

  一是有助于重构区域价值链,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中日、日韩之间通过RCEP首次建立起自由贸易关系,中日韩在机械制造、汽车制造、光电设备制造等领域的合作,为三国在新技术、新能源等高端制造业的区域价值链合作奠定了基础。通过整合区域经贸规则特别是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有助于中国同东盟等地区各国进一步加强区域价值链上的合作,稳定和扩大区域内中间产品贸易和投资活动,增强与RCEP伙伴的经济链接,缓解疫情带来的负面冲击以及贸易保护主义对区域产业链和供应链造成的风险。

  二是有助于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当前,中国对RCEP成员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占总贸易额的30%,并将FTA(自由贸易协定)覆盖率提升至35%。RCEP涉及的领域不仅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也包括高水平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等现代化议题。特别是,RCEP将推动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中发挥更多链接作用,金融、物流、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作为中间投入,全面参与第一、第二产业领域的生产制造,通过前向关联和后向关联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在推动全要素生产率增长、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扩大就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有助于提升“一带一路”机制化水平。RCEP规定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政策措施有助于成员国之间确立更高水准的经贸制度框架,这些制度建设将成为中国参与“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欠发达成员国凭借多阶段、分步骤的区域合作,将更好实现价值链融合,RCEP的经济外溢效应为亚洲区域包容性合作提供了最佳实践。

  四是有助于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一方面,RCEP通过构建制度型开放平台,优化对外贸易和投资布局,促进国内产业更充分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为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提供了有效支撑。另一方面,通过优化区域价值链分工体系,增强应对外部风险的定力,将发挥重要的稳定器作用。

  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走向深入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国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高标准实施RCEP,充分释放RCEP红利。

  第一,不断优化服务体系,为更好利用RCEP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综合服务体系,开展、优化或整合自由贸易协定服务,为企业提供从关税优惠查询、原产地操作、通关便利化,到产业风险与安全预警以及商事仲裁等全方位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