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北网 日期:2012-04-02
3月31日,自治区政府下发通知,明确要求清明节期间,各地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防火工作,亲自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有火情时,亲临一线指挥扑救。要深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工作部署,迅速进入战备状态。通过新闻媒体、通信平台以及防火部门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特别是要大力宣传文明祭祀,倡导群众移风易俗,自觉摒弃野外烧纸、烧香等老旧传统,以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奠先人。要加强火险气象预报工作。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飞机巡护、塔哨了望、地面巡逻、视频监控、12119电话报警等手段,对火情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各级防火部门要关口前移,严格入山人员管理,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格开展武装“三清”等工作,重点区域和关键地段要封禁管理,严加防范。
通知强调,武警森林部队、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要靠前布防,保持高度战备状态,航空护林场站要充分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补充物资,检修机具和装备。各级防火部门要选派精干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带班,确保信息畅通,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以及有火不报、大火小报、多头上报等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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