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北网 日期:2012-10-10
昨天,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及《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对驾驶实习期、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违法行为的处罚等都做出了新的规定,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了大家的关注,特别是对实习期、闯红灯等重点内容,不少网友疑问多多。昨天,记者也就这些大家重点关注的内容向有关部门作了进一步了解。
实习期上高速需有3年以上驾龄人员陪同
具体实施或需再次细化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要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禁止驾驶营运客车等特定类型的车辆。但是,在部门规章层面,却一直没有对实习期驾驶人的违法记分、审验教育和驾车通行限制等方面做出细化规定。
这次发布的新规,在这一方面作出了改变。
首先是扩大了实习期管理范围,在驾驶员已经有小车驾照的情况下,如果再考取大中型客货车驾照,同样也要按照实习期管理。
同时新规还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所有车型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但不少市民对此也提出了疑问,虽然实习期上高速有一名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陪同确有好处,但如果就以取得驾照的年限来断定是否为有经验的驾驶员并不十分妥当。
“目前有不少人都是“本本族”,取得驾照虽然很多年,但都不怎么开车,驾驶经验明显不足,即使持证3年以上,也和新手没什么分别。”一位市民如此说道。
同样,有高速交警也表示,在处理实际事故中,确实碰到了类似的问题,有的驾驶员一看驾照已有三四年的驾龄,但了解后才知道,其实际驾龄只有几个月。这样的驾驶员由于驾驶技术生疏,其实比新手更可怕。
交警还说,一旦规定正式实施,高速上如何判断是否为实习驾驶员,如何进行管理,也是需要进一步细化的问题。
如果误闯红灯被记6分是否太过严厉
驾驶人的违章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新规进一步加大了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其中有几项特别引人关注。比如,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由记6分提高到12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不少网友吐槽说,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闯红灯都是无意间造成的,这里面有交通标志、标线不清,红绿灯设置混乱等原因。比如,前方有大车阻挡,无法看清红绿灯;受到行人干扰,延误了过绿灯的时间等等。如果直接记6分,似乎少了点人情味,是不是应该按照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呢?
对此,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不方便表态,新规定将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段时间省里将会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对规定再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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