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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北大街大洋百货新年促销被指欺诈消费者

来源:西北网   日期:2011-10-11  


  西部新闻网消息:逢年过节,各大商场都会有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今年春节也不例外,尤其是“换购”在各大商场异常火爆。“新春享礼,300元换购800元!”看到这样的促销广告语,你可得睁大眼睛了,因为一不留神,你可能就被忽悠了。
商场促销 300元换做800花

  2月2日大年三十,刘女士来到北大街大洋百货。走进商场,“新春享礼,300元换购800元!”这样的宣传卡随处可见,300元能当800元花?!平时就爱购物的刘女士一下子被吸引住了。

  来到特设的服务台前,刘女士花300元参加了“换购”活动。充300元现金换购800元代金券,其中150元代金券分为50元的化妆品券、50元运动品券、50元内衣品券,除此之外,就是一张面值650元的代金卡。300元能当800元花,当然,商场一方也给出了条件:价值150元的代金券必须在三日内消费,过期无效,上面甚至还明确写着有效期限。此外,商场明确“换购”活动持续到2月17日。300元能当800元花,这让刘女士欣喜若狂。

  还没消费 代金卡已过有效期

  2月9日下午,新年假后第一天,刘女士再次来到大洋百货,很快就挑选了不少中意的商品,可在结账时她傻眼了。原来,当刘女士把代金卡递给收银人员时,对方却说代金卡不能用了,再一追问,对方解释说她所持的购物卡已经过了期限。刘女士想不通,明明是2月17日才截止的活动,难道是提前了?

  找到大洋百货商场客服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刘女士,她的代金卡有效期也是三天,已经过了三天有效期限。对方的解释刘女士难以接受,刘女士说,150元的代金券上确实标明了有效期限,可代金卡上并没有标明,在“换购”时,也没有人告诉她代金卡也必须在三日内消费。“既然有使用期限,为什么不说明或者在卡上标注呢?”

  消费者称 商场存在有意误导

  在商场客户服务部,一位冀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换购”的代金卡没有标注有效期限,是因为代金卡是商场平时用的会员卡,而会员卡上没有设置过有效期限。

  “在服务台,我们专门设置有提示牌,‘换购’活动内容上面写得很清楚,换购时,工作人员也会提醒消费者注意有效期限。没有提醒消费者,是我们工作失误!”

  在办理“换购”活动的服务台,记者确实看到了一块提示牌,可上面的内容让记者也有些不明白:“1月21日起,300元换购800元,其中150元为代金券(50元的化妆品、50元运动品、50元内衣品),代金券3日内有效,活动截止日期2月17日。”仅从字面,记者怎么也看不出“换购”的代金卡有使用期限。

  刘女士认为,商场在玩文字游戏,还在误导甚至欺诈消费者。经过交涉,商场最终做出了让步,但是商场要求刘女士的代金卡必须在当天消费。刘女士表示,如果商场不能立即在显要位置更正宣传单上有意误导消费者的文字,那就是涉嫌欺诈,还会有更多的消费者受骗。

  换购的东西 当下用不上

  说起“换购”,市民熊先生向记者讲起了表妹的经历。熊先生说,由于经常在同一家商场消费,表妹积攒了该商场近2000元的“换购”代金券,为了赶在有效期限内消费,有一天,表妹愣是在4个小时内将近2000元的代金券花完了。结果由于受限制,买回去的东西多数都是一时半会儿用不上的。

  对于“换购”,网友也有不同的看法。网友“斯达康对我”说:什么返券啦换购啦,实在让人烦,商家的目的是让你一整天都流连于一家商场……如果数学学得好的人一般不会上这些当。

  “换购”很诱人 背后猫腻多

  昨日,记者走访市区各大商场发现,像“买一送一”、“全场5折”、“买100送50”等传统促销手段依旧常见外,诸如“买200换400代金卡”、“300元换购800元”等新的促销形式也很抢眼,在一些百货商场,越大金额的换购或打折,越吸引消费者的眼球。

  在东大街、北大街几家规模较大的百货商场记者发现,原来百货商场以在商品上直接打折为主的消费模式逐步被取代,百货商场更热衷于用现金换购的模式,大幅海报铺天盖地,都是现金“300换购800元(含代金券)”、“买200换450代金卡”等信息,吸引着众多消费者。东大街一大型商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春节期间,每天都有三四百名消费者参与“换购”活动,活动尤其受女性青睐。不过,这位工作人员也提醒,不少“换购”等促销活动都设置有不少限制,消费者一定要认清。

  记者发现,这些商家为了招徕顾客,不惜采取一些满额返送现金券,或者以现金换购的形式出现在消费者面前,一般最多的就是“买200换400,买100返100”等,但是你进商场会发现,商品上的标价会非常巧妙,常常在“9”上打转,如“199,299,……”当你为了凑满一个整数,你又不得不去购买更多的商品。有时当你看中一件新品时,却发现柜台上写着的“换购”价格会比较少,或者被告知该商品不参加活动。另外,针对“换购”活动,不少商家都设置了消费期限,长则六七天,短则两三天,有的甚至要求在某一天进行消费;有些商家还会设置参与活动商品种类的限制,比如必须购买一定数量的化妆品,也有的要求购买非常昂贵的商品。

  “限制”不标明 就是不讲诚信

  昨日,市消协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借用各类节日作噱头的“换购”,尤其是限制消费期限的“换购”,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抢购。

  商家进行“换购”活动一般分为两步:

  第一步虚构原价假打折。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喜欢购买打折商品的心理,随意虚构原价,而虚构价远远高于商品实际价格。

  第二步先提价再返利赠券。如“现金300元换1000元”、“买100元送200元”等,看上去商家会“血本无归”的动人促销广告,实质是很多商家在促销活动中把商品的标价大幅度提高,消费者不但没有得到切实的优惠,还可能支付更多的现金。

  “返利使用限制多,返利卡往往有时间、消费额度、消费范围等诸多限制,但不明确标注,实际上是一种不讲诚信的现象。” 这位工作人员说,面对超低的折扣、高额的返送券等诱惑,广大消费者应谨慎,弄清实际的优惠规则,选择能获得最大优惠的消费方式,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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